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与重庆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判
==========================================================================================相关判例:根据高人民法院法(法)发[1990]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条第2项之规定,

四川省永川汽车运输总公司物业分公司与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成都经营部又签订合约书,

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住该公司宿舍。

出资、

  将永川芳草地歌舞厅的全部设施以10万元价格转让给四川省永川汽车运输总公司物业分公司,应由江礼策个人承担的理由不足,案件受理费元,原住成都市武侯区,  1996年3月,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由于市场不景气,属无效合同,物业分公司和成都经营部都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的分枝机构,注册登记、住所的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3号长虹大厦6层。

  委托代理人杨光映,

上交国库。  经审理查明,约定四川省永川汽车运输总公司物业分公司将1995年垫支的56万元(含货款)作为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成都经营部使用,

2000-12-12当事人:温永仲、

工商档案以及到庭当事人的陈述等。   由被告负担5655元。  1995年1月11日,住该公司宿舍。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借款合同签订后,但被告饶飞雪应依据其过错对被告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不能清偿部份承担赔偿责任。由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返还重庆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借款22万元,   且该经营部现已歇业,

  住所地永川市青城路。

上交国库(另见民事制裁决定书)。

  宣判后,

并于1993年11月4日领取了营业执照。   1997年8月1日江礼策与杨光映签订了转让协议,   傅玉海法官:文号:(2000)渝一中经终字第866号重 庆 市 第 一 中 级 人 民 法 院民 事 判 决 书(2000)渝一中经终字第86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内容:借款合同无效,适用法律不当,领取营业执照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虽合同无效,此笔借款是否入成都经营部的财务帐,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驳回重庆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主要约定,董事长。   四川省永川汽车运输总公司物业分公司更名为重庆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成都经营部将其出资经办的永川市芳草歌舞厅的设备作价10万元作四川省永川汽车运输总公司物业分公司的借款,女,   董事长。  本院认为,   其对外的民事责任应由其具备法人资格的法人承担,上诉人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向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设立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成都经营部,

这样成都经营部应返还物业分公司借款22万元。

  原审被告饶飞雪,

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不服,并将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成都经营部投资购买的成都市武侯玉林小区住宅一套及其投资兴办的永川芳草地歌舞厅作,

本院不予采纳。

期限为15天,   物业分公司享有的权应由原告重长司享有。主办、汇票、只能按原价款予以销,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成都经营部向四川省永川汽车运输总公司物业分公司借款50万元,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辩称诉讼时效的理由不能成立。转让协议、并愿以其投资购买的成都市武侯玉林小区住宅一套及其投资兴办的永川芳草地歌舞厅作。根据高人民法院法(法)发[1990]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条第2项之规定,审核有误,您

可以发

布法律咨询,故本案借款22万元的责任应由被告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承担,该公司办公室主任,

经营部负责人为江礼策。

判决如下:一、1975年5月,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成都经营部与四川省永川汽车运输总公司物业分公司签订《借款书》,该产权证载明的所有权人为饶飞雪,   对外不能立承担民事责任,限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不能办理等金融业务,   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成都经营部业务员,由饶飞雪对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不能清偿的部份承担赔偿责任。但并未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现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辩称此笔借款未入成都经营部财务帐,

适用法律正确,

据此,  以上事实,被告饶飞雪明知物业分公司与成都经营部所签借款合同无效仍将其所有的房产为成都经营部借款作,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重庆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认定事实不清,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成都经营部将其出资经办的永川市芳草歌舞厅的设备作价10万元作物业分公司的借款,

1954年2月,   成都经营部是依法设立、   不能向物业分公司借款,   本院不予采纳。当江礼策继续以成都经营部的名义与物业分公司签订合同,但该经营部隶属于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  1997年6月,审理了本案,被告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辩称成都经营部应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不充分,杨二头掩饰瞒罪所得罪一案·张先涛诉杨风堂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纠纷一案一审民事·上诉人杨廷峰与被上诉人张忠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高明华非法行一案·郭素芬与秦祯喜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按地域找律师北京律师上海律师天津律师重庆律师河北律师山西律师内蒙律师辽宁律师吉林律师江苏律师浙江律师安徽律师福建律师江西律师山东新牌坊注册进出口公司 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以江礼策滥用职权,1993年11月4日领取营业执照,  1996年2月5日,成都经营部

此合同而取得的借款32万元应返还给物业分公司。同时将该住宅产权证交付四川省永川汽车运输总公司物业分公司存放,   维持原判。有借款书、江礼策是成都经营部的负责人,应依据其过错对被告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不能清偿部份承担赔偿责任。1967年9月,

  1996年8月10日,

只能按原价款予以销。   是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的内部管理问题,1993年9月8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为一审法院查证、女,隶属单位均为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   但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未将此决定送达物业分公司,  1999年3月4日,  1997年8月1日,   由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负担。开除了江礼策,故物业分公司与成都经营部签订的借款合同违了有关金融法规,   物业分公司不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

由于该设备现已无法

返还,物业分公司开出银行汇票32万元交江礼策到中国银行南充市分行兑付,隶属于重庆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买有磁王健律师·本人加工了一批服装,司马懿老婆   1997年8月1日的转让协议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页>>判裁案例>>案例正文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与重庆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不服永川市人民法院(2000)永经初字第804号民事判决,二、

本院不予支持。

四川省永川汽车运输总公司物业分公司和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成都经营部都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的分枝机构,回答越精确,  法定代表人温永仲,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成都经营部据此合同而取得的借款32万元应返还给四川省永川汽车运输总公司物业分公司。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北京推荐律师更多律师>>吴丁亚律师北京海淀区孔民律师北京海淀区金颖律师北京朝区李平律师北京朝区李同红律师北京朝区朱天成律师北京朝区漆小晖律师北京朝区赵江涛律师北京东城区雪化平律师北京朝区新已解决问题·合同合理履行纠纷问题杨俊圣律师·买带磁徐荣康律师·买带磁,其领款行为应代表成都经营部,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属无效合同,

该经营部工商档案载明,现已审理终结。该公司物业分公司经理,问题越详细,

  故成都经营部返还给物业分公司借款22万元的责任应由被告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承担,

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

将现金32万元以银行汇票形式汇至四川省南充市秦斌收,

    上诉人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应归还的资金及应付款项延期结算,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据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五项),由原告负担5655元,   并将银行汇票交付给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成都经营部负责人江礼策。  本案二审诉讼费元(其中其它诉讼费4000元),   月利为20‰。  委托代理人翟淼,由于该设备现已无法返还,   面积为73.7平方米,   借款合同无效,借款合同无效,原审认定事实清楚,三、被告饶飞雪应当知道借款合同无效仍将其所有的房产为借款作,

虽依法成立,

  原告要求被告给付资金占用费的请求,  法定代表人傅玉海,从1996年3月开始计息,

物业分有理由相信江礼策有签订合同的权利,

合约书、对物业分公司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缴,   以借款。   四川省永川汽车运输总公司物业分公司与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成都经营部的借款行为,审 判 长 肖世银 代理审判员 宋 勇 代理审判员 钱 洁 二000年十二月一十二日书 记 员 韩 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男,违了有关金融法规,对本案当事人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以收缴,   四川省永川汽车运输总公司物业分公司应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成都经营部的要求,中丝中级人民法院借款公司合同有限公司深圳纠纷案运输进出口重庆重庆市长途汽车没找到您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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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本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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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永川汽车运输总公司物业分公司享有的权应由原告重庆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享有。该借款书签订后,驳回重庆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要求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给付资金占用费的诉讼请求。成都经营部于1993年10月18日登记注册,

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成都经营部现已歇业。

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成都经营部向四川省永川汽车运输总公司物业分公司书面表示,四川省永川汽车运输总公司物业分公司负责人杨光映与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成都经营部负责人江礼策签订转让协议,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标题:虽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证明1996年8月10日已开除江礼策,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玉林五期16幢3单元10号。现下落不明。请求撤销原判,  原审判决认定,   其对外的民事责任应由其具备法人资格的法人承担,现在老板拉走了刘中良律师·请教各位名师该案保证期间及诉讼时效潘建律师·房产分配归属险峰律师热门裁判文书·焦作市交运集团永通公司诉赵士金等欠款纠纷一案一·张锐峰、南岸区办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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